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六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范围
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教学改革要求,聚焦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围绕本科人才培养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四新”建设、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优师专项计划人才培养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实践教学、基层教学组织与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鼓励申报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校的综合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因课程思政教改项目学校今年已专项组织申报立项,此次,课程思政类项目不再列入第十六批教改项目申报范围。
详细选题范围可参照《第十六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指南》(附件1)。
二、项目研究期限
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凡我校在编的专任教师、实验教学人员、教育技术专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2.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
3.项目主持人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
4.主持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项,或被撤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其它要求依据《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四、申报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结合学校发展定位,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鼓励跨学院(部门)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注重目标、内容、路径、方法创新。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请申请人认真撰写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部门)。
2.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讨论、评议,择优推荐。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部门)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提出项目评审意见。
4.学校审定。学校审定第十六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六、材料要求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
2.《第十六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
以上申报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请各学院(部门)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申报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20210100024@cxt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马彤彤,电话:3139719,18164788535。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六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指南
2.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第十六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