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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1-03-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及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对2017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指导教师申报题目及审核

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每位指导教师至少申报10个参考题目的要求,组织指导教师在教务系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中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目。

各专业应认真对照专业认证要求,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际,增加来源于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职业技能训练、社会调查等实践性论文(设计)题目。为了保证选题质量,指导教师要不断更新题目,选题每学年的更新率应≥50%,所选题目不能与前三届学生实际所选题目重复,选题申报于3月19日前完成。

各学院于3月20日-3月24日审核教师申报的课题。

二、组织学生选题和下达任务书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经过学生提出,指导教师同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几个人同做一个课程,但该课题应划分为若干子课题,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自己承担的子课题任务,分工明确,独立撰写论文(设计)。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以5人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8人。

3月25日-3月28日,组织学生通过系统选题,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下达。

三、组织学生开题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在报告会上说明选题的动因、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以及完成的条件。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若干指导教师小组,组织开题报告会,对学生进行集中开题指导并签署意见,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小组开题指导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四周内(4月4日之前),所有专业毕业生完成开题报告。

四、开展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论文(设计)任务书、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教师指导中期报告等内容。请各学院于4月23日-4月27日,通过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切实发挥系统的作用,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

五、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建议停课三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及答辩工作。建议在4月中旬停课一周,用于集中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进程中的关键和难点问题;在5月中下旬停课两周,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完善、答辩材料准备及答辩工作。

六、组织学生检测论文(设计)

各学院应加强学术规范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审查论文(设计)内容,杜绝实验数据、结论的弄虚作假和论文的大量抄袭。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具体检测工作另行安排。

七、组织学生答辩及评定成绩

各学院组织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5-7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最终审定论文(设计)成绩、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按学科方向或设论(文计)类别成立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的答辩工作,成员3-5人,并确定一名主持人。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按照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评阅教师成绩评定表对学生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价,结果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通过者,才有资格参加答辩。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成绩录入系统时间为5月11日-5月22日。

答辩过程包括学生陈述、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学生回答、主持人点评四个环节,时间30分钟。学生陈述时间为10-15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每人应提1-2个问题,所提问题应与论文(设计)有一定联系,并具有一定质量。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答辩情况进行合议,确定评判结果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并给出百分制成绩。答辩不及格的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论文(设计)后重新参加答辩。答辩成绩录入系统时间为5月23日-5月29日。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答辩小组的评判结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考查,最终评出论文(设计)等级。

要求所有专业在5月29日前完成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于6月5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览表、质量分析报告、答辩评审表交到实践教学管理科。

八、开展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在确定为优秀等级的论文(设计)中选出10%,经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再次组织答辩,推出4-6%校级优秀论文(设计)推荐名单,填写《楚雄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推荐表和论文(设计)电子版于6月5日前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九、其它

1.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应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统筹组织,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监督。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暂行规定》、《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执行,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3.任务书、开题报告书、成绩评定表、答辩评审表(教务处统一印制)、论文(设计)终稿、检测报告(全文(标明引文))还需保留纸质版,由各学院留存。

未尽事宜,请与实践教学管理科刘守存联系,电话3125841。

此通知。

附件(OA系统下载):1.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

         2.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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