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即将开展2017级学生实习工作。为确保2017级学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成立机构,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计财处、学工部、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宏观指导、组织、管理全校的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实习的管理规定,负责实习基地的选择、建设工作,制定学校实习工作计划,深入实习点调研,督促、检查实习过程,监督、控制实习质量,召开实习工作座谈会,总结实习工作。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实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鼓励根据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开展研究性实习;制定实习考核标准,完成实习成绩评定,负责实习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制定实习管理办法,编制实习生手册,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科学计划和合理使用实习经费。
二、把握进程,明确实习工作任务
实习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应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实习工作。
(一)准备阶段
从现在到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前,属于实习的准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开展实习专题培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加强宣传动员,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安排好实习的交通、食宿,为便于组织领导、保障安全,实习地点根据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学校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学习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一次实习安全和遵守纪律的专题教育。
(二)实施阶段
从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到实习工作结束,属于实习的实施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实习计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实习工作;强化实习工作的督查与检查,加强与实习学校或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反馈信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总结阶段
从离开实习单位返校到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属于实习的总结阶段。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师生对实习工作进行反思,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召开总结大会;收集整理实习中的典型材料、先进事迹、调查报告等;针对实习生在实习中反映的问题和获得的反馈信息,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三、提前谋划,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一)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
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容,确定实习的组织形式。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原则上统一安排到实习基地开展集中实习;非师范专业实习可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结合的形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如就业需要),经学生申请、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单位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对分散自主实习学生进行讲课验收,未能通过考核的学生将视为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
(二)确定实习岗位和实习单位
增强实习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师范类专业不能安排到学校之外的其他单位实习,安排学生实习与专业相同或近似的课程;非师范专业要确保实习单位开展的业务与学生所学专业高度相关。
(三)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实习学生人数、实习地点等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实习管理规定,足额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应选派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实习工作业务、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教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
四、强化管理,提高实习质量
(一)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实习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抓牢、抓实实习工作基本环节,完成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研习、专业实习、专业调查、实习总结、实习成绩评定等实习任务,注重全程、全员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师范类专业还要严格执行《楚雄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的实施意见》,组织学生备课、试讲、完成教学实习,每个学生上课不得少于8—10课时;指导学生实习班主任工作,每位学生实习班主任工作不少于4—5周;开展教育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组织教育研习,反思实习得失,总结经验,提升学生教师职业素质。
(二)充分发挥各学院的主体作用
各学院作为实习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学院各专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应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实习质量。
1.制定合理、周密、详细的实习计划。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各专业的实习方案应合理、周密、具体,可操作性强,便于落实、检查、评价。分专业的实习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计划,保障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的连贯性,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实习准备或见习安排。应对学生写教案、试讲、到相关学校见习、请专家名师开讲座或上示范课等实习准备活动,以周为单位作出明确安排,不允许学生开学后不到学校。第二,实习安排。进校实习时间10—12周,不低于10周。应明确进校时间、实习学校、学生分组名单、带队教师、指导教师、返校时间等内容。第三,研习安排。应安排总结反思、小组评议、优秀实习生为本班或本专业学生上公开课、组织学生(或请名师一起)评议公开课、请名师讲示范课等研习活动,帮助学生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非师范专业的专业实习起止时间,由各学院自己确定,可以提前开始,但不能提前结束,应确保18周的专业实习时间,并加强监管,保证实习质量。
2.加强学生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的实习环境,应安排学生到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具备职业资质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一定的规模和后勤保障条件的单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健康隐患的岗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要通过主题班会、讲座等形式,使学生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和纪律,提高学生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防骗意识。
五、配足教师,加强实习指导力量
(一)足额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实习管理细则(修订)》,指导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等课程,按师生比1:10—1:12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指导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等课程,按师生比1:14—1:16安排实习指导教师。非师范专业,按师生比1:14—1:16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如果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足额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可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聘请部分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承担学院的课程。按上述要求指导学生,视为满工作量,根据各学院有关规定发放教学绩效津贴。
外聘实习指导教师应纳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履行与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同等的指导职责,由各学院根据需要聘请并发聘书,单独向教师个人支付聘请指导费。
(二)指导实习工作
指导教师与学生同吃同住,进行现场指导。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主要通过手机、网络等通讯工具进行远程指导,要不定期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防止学生挂名实习、弄虚作假。
(三)评定实习成绩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参考校内、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评分,综合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就业实习,各学院应参照《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制定成绩评定办法。
六、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实习经费
按照《楚雄师范学院实习经费开支预算方案》合理使用实习经费,可以开支实习学校指导费、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劳务费以及各学院联系、指导、检查实习工作相关费用。各项开支标准为:实习单位教师指导费不超过200元/生。如果学生到郊县实习,还可开支教师、学生交通费,以实际开支车费报销;水电及学生伙食管理费:40元/生。以上开支标准适用于师范专业教育实习,非师范专业实习经费开支参照师范专业标准执行。
楚雄师范学院所属各学院的指导教师,其相关费用和标准等另行通知。
实习经费实行专项决算,专款专用,不得超支,不得挪用,一律杜绝弄虚作假、巧立名目、虚列支出、变相套取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以保证各类实习顺利开展。一经发现违反财务纪律,将追回专款,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实习经费实行审核制度,由计财处审核报批。各学院按各类实习经费开支项目、标准及要求,将经费开支单据(附详细开支说明)经院导审核签字,到计财处进行财务审核,按照开支标准具实报销。
七、强化实习安全管理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制订学院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心理健康、事故应急、自救自护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明确学生实习期间的行为规范和安全守则,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实习期间应加大实习巡查力度,做好实习安全工作检查。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实习前,各学院为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费用在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
八、及时归档实习材料
结合专业认证要求,二级学院要建立实习工作档案和学生实习档案(每生一档),并及时归档。
1.二级学院实习工作档案材料包括:实习指导教师名册、实习生名册(含分散实习,附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计划、实习成绩汇总表、实习工作会议记录、实习工作总结、实习工作相关的影像资料、学年实习评优存档材料、实习基地档案材料(含已签约基地的协议书、基本信息、特色介绍,实习基地接纳实习生数据和评价等)、指导教师工作手册等。
2.学生实习档案材料应包括:实习计划、实习手册、教育(或专业)调查报告等。
教务处
2020年7月22日
撰稿人:刘守存
审核人:杨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