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日期:2020-05-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经学校审定楚雄市人民医院为本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实施单位。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0521日——523日(各班具体体检项目时间及地点见体检时间安排表,附件1

二、收费标准及方式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费35/人。

体检费用请各班按照标准收齐后连同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学生名单(附件2)于2020519日下午230-500520日全天(正常上班时间按段内)到花果山校区行政楼1-35办公室交给楚雄市人民医院负责收费的医生,同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及相关化验单。前来缴费人员请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交费方式:微信支付。

三、体检项目地点:

所有体检项目在楚雄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中大街老区)完成。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学生带好自己的体检表及化验单,并请提前在体检表格中填好个人基本信息和贴上照片,化验单上填好姓名、性别、年龄,并在上方空白处注明学院、年级、班、学号。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请本人如实填写。

2.抽血化验当天早上要空腹(不吃东西、不喝水),抽血之前两天内不喝酒,不做剧烈运动;体检中如需额外增加检查项目,费用由学生自行交给医院收费部门。鉴于体检当天全部科目检查完毕可能会延续到下午,请学生注意提前自行准备一些食物

3.全部学生体检结束,班级负责人或是学院负责教师按班级收齐体检表后统一交楚雄市人民医院(中大街老区)门诊部。

4.此次体检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准时参检。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各学院指定教师带队。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需要由学生所在学院指定的负责教师将学生带到楚雄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再由负责教师将学生带回学校。在前往医院体检路途中、体检过程中和返回学校路途中,负责教师不得允许学生私自离队外出。请各学院在带领学生外出体检前将具体的执行方案报教务处1-26室备案。

2)按照规定线路步行往返。所有师生以全程步行的方式往返,而且必须按学校规定的路线往返(附件3),师生途中一定要带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交通人身安全,做到学生不出现聚集性相遇的情况。

3)各学院带队教师协助体检。在学生体检过程中,请各学院带队教师主动协助医院组织体检,督促学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学生在医院内不要到体检场所以外的区域游走。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参加体检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楚雄市医院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按照排定的班级体检时间参加体检,不按安排时间体检者,责任自负。

5.尚未返校的同学,请自行使用A4纸双面打印《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并在当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然后将体检表原件尽快寄回所在学院归档,体检项目与《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项目一致。

6.“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由各班安排专人到教务处1-26室领取。同时请各学院各班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老师及负责同学加入QQ群:师院教师资格认证群(180330872),以后有关事项将在群里发布,不再另外通知。

7.非师范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需同师范生一同按照统一要求按时到指定的地点缴纳体检费。非师范应届毕业生待体检缴费结束同时参考报名系统中518日的报名情况后视情况另行通知。

此次体检由教务处和楚雄市人民医院体检部负责组织实施。如有疑问,请打咨询电话:楚雄市人民医院郑医生13769286686,教务处3124584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517



上一条:关于2020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网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班错时安排有关教学活动的通知


楚雄师范学院教务处2024©版权所有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邮编:67500

教务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