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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日期:2025-02-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教务处主要职责:

教务处是全校教学管理的中枢,是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落实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思想,执行教学管理决策和全校教学工作组织管理的职能机构;具有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调研、控制和监督等管理职能。

1.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目标管理,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2.制定全校教学工作的长期、中期和短期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当。

3.组织制订全校专业(学科)、课程建设规划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提出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要求,指导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文件的制订(修订)。

4.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学科)、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竞赛和教学改革观摩活动,协调全校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总结和推广教学工作经验;负责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推荐等工作。

5.负责全校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教学资源的调度,协调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6.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7.负责全校的实验教学管理和实验室评估,组织制订学校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8.负责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及与学籍学历有关的对外宣传工作。

9.做好全校的教材建设工作,保障教材的供应。

10.负责全校的教学运行管理,完成教学环节及日常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11.负责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组织教学能力培训、组织各级教师教学竞赛、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搭建教学交流平台等工作。

12.负责全校学生各类考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试制度,负责考试违纪的处理。

13.协调和指导各专业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的组织实施,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14.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普通话测试站的工作。

15.负责学校研究生报名考试、培训工作。

16.负责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

17.组织开展新高考9门学科送教专项工作。

18.制订《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开展《劳动教育》课程理论部分学习。

1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合署机构主要职责:

(一)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根据“三定”方案,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有关制度和措施,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2.负责组织、实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师范类专业认证、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各类评估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研室评估、专业评估等内部评估工作。

4.负责对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措施及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与评估,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持续整改。

5.负责对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控与评估,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持续整改。

6.指导、协调学校教学督导团开展日常教学督导及专项教学督查工作,指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开展教学督查工作。

7.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上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及发布工作。

8.分析学校教学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相关分析报告,为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9.做好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员工开展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培养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课程中心

1.负责组织开展全校的课程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2.组织完成课程准入审核等工作。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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