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2023届(含2021级专升本专业)学生实习即将开始。为确保实习质量,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周密安排实习活动、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实习工作组织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织、管理全校的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实习的管理规定,负责实习基地的选择、建设工作,制定学校实习工作计划,深入实习点调研,督促、检查实习过程,监督、控制实习质量,召开实习工作座谈会,总结实习工作。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实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鼓励根据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开展研究性实习;制定实习考核标准,完成实习成绩评定,负责实习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制定实习管理办法,编制实习生手册,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科学计划和合理使用实习经费。
二、加强研究,进一步厘清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的关系
教育见习重在观摩和了解,教育实习以实践为主,重视亲自操作,教育研习重在反思、重在培养学生的教育研究意识及其创新突破的行为准备状态。尽管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的目标与主要任务不尽相同,但作为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实践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是相互联系的。
教育见习是教育实习的准备。师范专业的教育见习,是师范类专业学生从进入大学的第一年起,利用一定的时间进入到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中进行观摩和实践,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师范生到中小学幼儿园课堂内外参观、听课学习,使其及早了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生活,了解其基本职业品质,了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并在了解的基础上反思和交流,为教育实习乃至未来从事教师工作做准备。
教育实习是教育见习的深化。教育实习是在真实的教育教情境中进行的,师范生不再作为旁观者,而是教育教学的实际操作者。因此,相比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所提供的情境更真实、更丰富、更全面,易于让师范生获得真切感受和深刻理解,检验教育见习中习得的个人经验,避免经验的个体性和主观性倾向,进而发展和创新原有的经验。
教育研习是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的反思和升华。问题意识、研究能力和创新态势,决定师范生走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后专业发展的速度和最终高度。对于师范生而言,在教育见实习之后,通过教育研习,在仿真环境和实战条件下,锤炼师范生的教育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实战能力,可以有效缩小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教学情境之间的差距,同时,也是职前知识准备的“加油站”和职业能力形成的“助推器”。
各学院应加强研究,努力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通过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三种教育实践活动形式互为衔接、有序连贯、循序渐进的开展,实现“三习”贯通。
三、把握进程,明确实习工作任务
实习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研习三个阶段,应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实习工作。
1.准备阶段
从现在到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前,属于实习的准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开展实习专题培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加强宣传动员,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安排好实习的交通、食宿,为便于组织领导、保障安全,实习地点根据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学校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学习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一次实习安全和遵守纪律的专题教育。
2.实施阶段
从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到实习工作结束,属于实习的实施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实习计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实习工作;强化实习工作的督查与检查,加强与实习学校或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反馈信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总结研习阶段
从离开实习单位返校到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属于实习的总结研习阶段。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师生对实习工作进行反思,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召开总结大会;收集整理实习中的典型材料、先进事迹、调查报告等;针对实习生在实习中反映的问题和获得的反馈信息,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提前谋划,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1.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
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容,确定实习的组织形式。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统一安排到实习基地开展集中实习。非师范专业实习可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结合的形式,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单位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2.确定实习岗位和实习单位
增强实习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师范类专业不能安排到学校之外的其他单位实习,安排学生实习与专业相同或近似的课程;非师范专业要确保实习单位开展的业务与学生所学专业高度相关。
3.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实习学生人数、实习地点等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实习管理规定,足额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应选派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实习工作业务、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教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也要安排校内教师远程跟踪指导。
五、强化管理,提高实习质量
各学院作为实习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学院各专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应抓牢、抓实实习工作基本环节,完成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研习、专业实习、专业调查、实习总结、实习成绩评定等实习任务,注重全程、全员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1.制定合理、周密、详细的实习计划。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各专业的实习方案应合理、周密、具体,可操作性强,便于落实、检查、评价。分专业的实习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实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实习准备。应对学生写教案、试讲、到相关学校见习、请专家名师开讲座或上示范课等实习准备活动,以周为单位作出明确安排,不允许学生开学后不到学校。第二,实习安排。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18周),集中进校实习时间不低于10周,应明确进校时间、实习学校、学生分组名单、带队教师、指导教师、返校时间等内容。其中:每个学生上课不得少于12课时、实习班主任工作不少于5—6周。第三,总结研习安排。应安排总结反思、小组评议、优秀实习生为本班或本专业学生上公开课、组织学生(或请名师一起)评议公开课、请名师讲示范课等研习活动,帮助学生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非师范专业的专业实习起止时间,由各学院自己确定,可以提前开始,但不能提前结束,应确保18周的专业实习时间,并加强监管,保证实习质量。
2.加强学生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的实习环境,应安排学生到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具备职业资质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一定的规模和后勤保障条件的单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健康隐患的岗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要通过主题班会、讲座等形式,使学生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和纪律,提高学生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防骗意识。
六、配足教师,加强实习指导力量
1.足额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实习管理细则(修订)》,指导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等课程,按师生比1:10—1:12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指导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等课程,按师生比1:14—1:16安排实习指导教师。非师范专业,按师生比1:14—1:16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师范生实习的指导严格执行双导师制,请各学院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参与指导,校外指导教师履行与校内指导教师同等的指导职责。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费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指导实习工作
校内指导教师与学生同吃同住,进行现场指导。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主要通过手机、网络等通讯工具进行远程指导,要不定期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防止学生挂名实习、弄虚作假。
3.评定实习成绩
参考校内、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评分,综合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
七、强化实习安全管理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制订学院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心理健康、事故应急、自救自护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明确学生实习期间的行为规范和安全守则,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实习期间应加大实习巡查力度,做好实习安全工作检查。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实习前,各学院为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费用在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
八、及时归档实习材料
结合专业认证要求,二级学院要建立实习工作档案和学生实习档案(每生一档),并及时归档。
1.二级学院实习工作档案材料包括:实习指导教师名册(含校内、校外)、实习生名册(含分散实习,附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计划、实习成绩汇总表、实习工作会议记录、实习工作总结、实习工作相关的影像资料、学年实习评优存档材料、实习基地档案材料(含已签约基地的协议书、基本信息、特色介绍,实习基地接纳实习生数据和评价等)、指导教师工作手册等。
2.学生实习档案材料应包括:实习计划、见习手册、实习手册、研习手册、教育(或专业)调查报告等。
3.学生实习档案袋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发放。
九、其它
1.教育见习手册、教育实习手册、教育研习手册、专业实习手册和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模板由教务处提供(见附件1-5),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对模板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实习手册模板报教务处审批后学院自行印制,费用由各学院统筹安排。
2.因学校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能力在不断增强,与中小学、幼儿园的交流不断深化,合作范围在不断拓宽,已开展和即将开展教育实习的学校若未确定实习合作协议的,请各学院积极利用实习机会签订合作协议。学校已经签订实习合作协议的基地名单见附件6。
3.实习经费开支相关事宜后续通知。
附件:1.楚雄师范学院教育见习手册
2.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手册
3.楚雄师范学院教育研习手册
4.楚雄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手册
5.楚雄师范学院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6.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的基地名单
教务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