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2年春季学期毕业班期末教学工作即将结束,为顺利完成毕业班的各项教学任务,现将2022届毕业生期末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考核时间安排
2022届毕业班课程结束即安排考试,课程考核方式根据2022届毕业生使用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1.考查课程由开课学院于第12周(5月23日—27日)安排考核完毕。
2.考试课程由开课学院于第10-13周(5月9日—6月3日)组织考试完毕。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请于14周周三前(6月6日—8日)完成补考和成绩录入。
3.本学期还在进行通识选修课程学习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校内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的考核与非毕业班一并进行,考核安排另行通知;网络课程的考核安排请关注网课平台的通知。
4.本学期还在跟班低年级进行重修学习的2022届毕业生,重修课程的考核与非毕业班一并进行,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毕业班考试安排线上线下进行,如有因疫情未返校学生的课程,请各学院安排线上线下同步考试。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1),并于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交学籍学历管理科,电子版发至李景云邮箱20210100023@cxtc.edu.cn。
二、考核命题制卷的组织与管理
1.考查课程均须提交书面的考查实施方案(附件1-2),并由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副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组织实施。
2.确定为考试课程的命题制卷工作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教考分离”的方式组织命题制卷;二是按“教考统一”的方式组织命题制卷。命题制卷具体要求参照《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对考试课程命题制卷的要求。
3.出卷要做到科学、规范,杜绝错漏现象的发生。试卷和参考答案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所给样式制卷(附件1-3),并一律要求用计算机编排、16K纸打印,否则不予受理,A、B两套试卷(参考答案)分别装袋。
4.试卷制作完毕后须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试卷审核表》(附件1-4),由教研室对试卷基本情况及内容等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经主管教学的院长(副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5.试卷审核完毕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试卷审核汇总表》(附件1-5),并于5月16日下午17:00点之前将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10100023@cxtc.edu.cn。
6.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要求考试课程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细目表》(附件1-6)并作为命题的主要依据,该考核细目表与试卷一起装订保存。
7.课程考核命题制卷的人员应对试题严格保密,不得在教学、教研等活动中泄露试题及试卷内容。为学生提供含有试题的复习题或复习提纲的单位或人员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8.各学院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发放试卷,防止泄题行为的发生,确保考试的严肃性。试卷必须统一用学院印制的试卷袋装卷,粘贴统一的封条。
三、学生考核资格审查
1.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把应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填在《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核资格审查表》(附件1-7)上,并注明原因(缺课1/3以上或缺交作业1/2以上)和缺课次数或缺交作业次数,连同统计证明材料(或复印件)交教研室审核并存档。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通知到学生,并在录入成绩时备注 “取消考核资格”。被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2.各学院在汇总《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核资格审查表》的基础上,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核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单》(附件1-8),并于5月16日下午17:00点之前将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李景云邮箱20210100023@cxtc.edu.cn。
3.具有考核资格的学生须持身份证和校园卡(或学生证)进入考场应考。
四、阅卷评分及试卷管理
1.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组织评阅试卷,试卷批阅必须严格按照《楚雄师范学院试卷评阅规范》规范评阅。阅卷、评卷工作要认真、细致、公正、准确。参加阅卷、评卷的教师要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集体阅卷,流水作业,并在自己所评定的试题栏上签名。评卷结束后应对试卷进行复核,以纠正错判、漏判及计分错误,经复核的试卷都必须在试卷上签上复核人姓名。
2.考试课程的评卷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安排人员装订并保管学生试卷,试卷装订需按学校统一的要求执行,考查课程的成绩支撑材料也需要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附件1-9)。
五、成绩录入和收取
毕业班各门课程正考成绩、补考成绩的上报审核均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务系统中成绩录入和审核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0:00—2021年6月4日0:00。系统中正考成绩提交、审核后,各开课学院(部门)纸质成绩册一式三份,原件交学籍学历管理科,复印件一份学院单独存档,另一份装订进试卷册中。有补考课程的学院请联系教务处开放系统录入,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打印补考成绩单交开课学院,开课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补考表格详见附件2。
六、其它有关工作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师生广泛宣传学习《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楚雄师范学院监考人员守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试守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办法》。
2.各学院应在停课前对师生进行考前动员,广泛宣传考试纪律,认真进行考前教育,扎扎实实地抓好考风考纪工作。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再一次与本学院学生签订考风考纪责任书并存档。
特此通知
附件:1. 期末考试相关表格
2. 补考相关表格
教 务 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