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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批校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安排通知
日期:2020-10-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专业:

学校定于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下午,对第九批校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专业

第九批校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建设专业2个:

财务管理(经管学院  负责人:李贵平)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旅学院  负责人:席武俊)

二、验收内容

按照教务处10月6日发布的《关于第九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进行验收内容准备。

三、验收材料

请各专业项目准备以下材料,现场提交评委:

1.专业建设申报材料;

 2.专业建设立项材料(立项文件);

 3.专业建设过程及成果材料,包括:

(1)建设期内历次年度检查报告;

 (2)建设过程材料;

(3)建设成果材料;

(4)建设经费使用支出情况材料。

4.各专业准备《专业建设工作报告》一式5份。

四、验收程序

1.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建设情况及建设成效成果、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2.评委提问答辩;

3.评委查阅专业建设材料;

4.评委召开评审会议;

5.评委提交验收评估意见及验收结果。

五、验收时间地点

验收时间: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

1. 账务管理

地点:经管学院会议室(博识楼204室)

时间:下午3:40—4:40

2.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

地点:地旅学院(博远楼301室)

时间:下午2:30—3:30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准备。

六、其它

现场验收完毕后,请各专业将《专业建设工作报告》一份交教学研究科存档,其余专业建设材料学院做好存档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0月28日

撰稿人:沈立新

审核人:杨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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