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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9-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2020年9月14日至9月20日为“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对本届“推普周”活动进行了部署,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也结合云南省的推普工作实际进行了安排。为组织和开展好我校本届“推普周”各项宣传活动,现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的推普工作实际,将学校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4日——9月20日。

四、宣传内容

(一)充分发挥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的作用,全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语言生活,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结合师范专业普通话技能训练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全面开展,促进学生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提高教师职业技能,为将来储备较高普通话水平的师资力量。

(三)积极配合国家语委、省语委的语言文字规范及宣传工作,组织好国家及省级的诵读、书写、演讲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活动要求与安排

(一)校语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推普周”期间的各项宣传活动,通过制作电子宣传屏、校园网、微信等专题栏进行大力宣传。

(二)校语委组织好一年一度的 “金梧桐”朗诵大赛,以“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为主题,开展经典诵读活动,营造普通话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好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以测促学,抓好普通话的普及、推广和提高。

(四)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推普周”宣传活动,开展诸如诗文朗诵比赛、演讲比赛、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竞赛、普通话等级测前培训辅导、普通话学习经验交流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五)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及本届推普周宣传内容(见“校园网”推普宣传栏)。

(六)各学院组织好班级推普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以“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为主题,制作推普宣传“黑板报”一期,并组织专门检查组进行检查。

六、其它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推普周”开展活动的总结,于宣传周结束后(9月23日)前交到校语委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特此通知


学校语委

学校党委宣传部

2020年9月11日

撰稿人:沈立新

审核人:杨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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