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确保我校2016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有序推进当前疫情防控和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2020年第三次校长办公会决议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2016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原则上按2020年1月11日发布的《关于2016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进度计划执行,即:2020年3月底前完成开题,5月底以前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学校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政策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进行调整,统筹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课题调整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外出开展调研或者返校做实验的论文(设计)选题,相关学院要认真研判,督促师生充分沟通交流,及早调整论文(设计)选题方向,选题更改工作原则上在三月中旬前完成,更换题目不能降低论文(设计)质量。
三、开题要求
论文(设计)选题确定或调整后,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向学生明确提出任务要求,建立微信、QQ群,通过电子邮件、电话、视频等信息技术方式开展线上交流,远程进行指导。学生按照课题要求设计研究内容。二级学院组织进行线上开题答辩,在3月底前完成开题工作。
四、过程指导
指导教师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学生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提供文献资料,指导开题,定期答疑,检查进度等。疫情防控期间,利用邮件、微信、QQ等通讯工具对学生进行指导及答疑,每周至少与学生沟通2-3次。在学生返校后,指导教师应调整指导方式,适时增加线下指导时间。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外出开展调研或者返校做实验的论文(设计)选题,可适当调整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方向。对因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无法按时返校的学生,指导教师仍需采取线上远程指导,并予以更多的关心关怀。
中期检查在4月中下旬左右完成。指导老师应与学生保持沟通,并对中期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生沟通解决方案。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需敦促学生及时修改,尽快赶上研究进度。二级学院应组织专家重点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过程指导记录。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有效依托教务系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做好线上教学管理服务,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信息化通信手段与师生密切联系,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保障工作进度,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严把质量关,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教师确在指导、学生真正在研”,最大程度保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2.有湖北籍毕业生的学院要尽快与学生联系,帮助他们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指导他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他学业任务,保证学生顺利毕业。
3.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开展的实习实践,对影响毕业的实习实践学分可实行“学分替代”。若有此类情况,请相关学院制定“学分替代方案”,报送教务处备案。
4.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刘守存老师联系,电话312584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