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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十二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4-10-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提升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十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精心打造我校教师教学创新与交流的标杆。

二、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程思政创新报告、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三、参赛对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参赛教师为我校正式聘任的在职在岗教师,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产教融合组以团队形式参赛),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产教融合组团队成员中至少包含1名从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且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时间2年及以上。参赛教师(含主讲教师和团队成员)仅限申报一门课程参赛。

3.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四、大赛实施

大赛采用院级选拔赛、校级决赛两级赛制。各学院根据校赛实施方案(见附件1)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比赛,以便选拔参加省赛的教师(团队)。

五、制度保障

(一)实施方案

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认真组织并制定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机构、长效机制、赛事安排、激励政策、制度保障等。

)奖励办法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楚师字〔2021〕69号,以下简称《教学奖励办法》),对获得校级奖项的教师或教学团队、二级学院进行奖励。若教师或教学团队获得省赛、国赛奖项,根据《教学奖励办法》另行给予奖励。

)激励政策

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各奖项的参赛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可作为育人工作业绩考察点中“教学效果(或教学研究)”项的重要参考。

、其它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初赛,严格审查参赛教师(团队)资格。鼓励教师主动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以教师教学比赛为抓手,大力加强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能力,不断深化信息化教学研究与改革,充分发挥智慧教学在助力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2.待收到省赛正式通知后,根据省赛通知要求,教务处将适时调整校级赛事安排并及时通知各学院和相关部门。

3.请各学院确定1名大赛工作联系人,相关信息通过附件3报送。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老师,电话:087831****6

特此通知


附件:

1.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十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2.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十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级决赛名额分配表

3.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十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级决赛推荐名单汇总表

4.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十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级决赛评分标准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1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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