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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楚雄师范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第二阶段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按照学校第六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计划,学校将于3月9日开展本届成果奖的第二阶段评审工作,请各成果团队做好评审汇报准备:

   一、 成果要求

教务处已于上学期末(2021年1月17日)发布了《关于楚雄师范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第二阶段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经遴选参与第二阶段评审的成果须进行改进、提升,因此,本次参与评审的成果须注意如下要求:

1.成果名称准确简明,《申请书》已按要求修改完善;

2.成果内涵充实、内容切合高教改革要求;

3.成果原创性、实用性、示范性突出;

4.支撑材料充实、精练,梳理清晰、重点突出。

二、评审形式

第二阶段成果评审,采取现场PPT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每项成果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可视汇报情况,由评委主持调整)。汇报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特色清楚,不要超时。

三、评审标准

第二阶段评审,根据《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见附件1),从成果内容形式、成果内容、成果创新、应用情况、综合水平等四个大的模块内容,结合成果的具体特点进行汇报。各项成果汇报请根据评审标准的“二级指标——主要内涵”进行PPT汇报。

各项成果须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各项成果的《申请书》内容,概括、精要地进行汇报。

四、评审安排

1.评审时间

2021年3月9日(周二)下午2:30分开始;

2.评审地点

博远楼303教室;

3.汇报顺序

请按《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第二阶段评审安排表》(附件2)进行,请各成果团队提前到汇报现场等候。

五、提供材料

各成果团队请按1月17日所发《通知》要求,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7份;

2.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套,含成果总结报告、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沈立新老师联系,电话:3110035,6035。

此通知

 

 

附件(OA系统下载):

1.《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2.《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二阶段评审安排表》

3. 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材料要求)

 

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

撰稿人:沈立新

审核人:杨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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