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学校第六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计划,学校将于3月9日开展本届成果奖的第二阶段评审工作,请各成果团队做好评审汇报准备:
一、 成果要求
教务处已于上学期末(2021年1月17日)发布了《关于楚雄师范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第二阶段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经遴选参与第二阶段评审的成果须进行改进、提升,因此,本次参与评审的成果须注意如下要求:
1.成果名称准确简明,《申请书》已按要求修改完善;
2.成果内涵充实、内容切合高教改革要求;
3.成果原创性、实用性、示范性突出;
4.支撑材料充实、精练,梳理清晰、重点突出。
二、评审形式
第二阶段成果评审,采取现场PPT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每项成果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可视汇报情况,由评委主持调整)。汇报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特色清楚,不要超时。
三、评审标准
第二阶段评审,根据《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见附件1),从成果内容形式、成果内容、成果创新、应用情况、综合水平等四个大的模块内容,结合成果的具体特点进行汇报。各项成果汇报请根据评审标准的“二级指标——主要内涵”进行PPT汇报。
各项成果须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各项成果的《申请书》内容,概括、精要地进行汇报。
四、评审安排
1.评审时间
2021年3月9日(周二)下午2:30分开始;
2.评审地点
博远楼303教室;
3.汇报顺序
请按《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第二阶段评审安排表》(附件2)进行,请各成果团队提前到汇报现场等候。
五、提供材料
各成果团队请按1月17日所发《通知》要求,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7份;
2.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套,含成果总结报告、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沈立新老师联系,电话:3110035,6035。
此通知
附件(OA系统下载):
1.《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2.《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二阶段评审安排表》
3. 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材料要求)
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
撰稿人:沈立新
审核人:杨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