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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学工办主任(或团学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指定专人(如新生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核查。

二、审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牵头组织,由纪检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教务处、资信处及各二级学院进行职责分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分工如下:

(一)教务处、资信处负责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验印

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查核对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

(三)保卫处负责体检复查;

(四) 对审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检处、保卫处等部门协同组织。

三、审查程序及方法

  (一)新生入学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查

1.9月26日前:录取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做好报到准备。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书面请假程序是:已录取新生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新生所属学院核实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查签署意见二级学院通知学生。

2.9月26日-27日:新生报到时,必须首先进行学校入学资格审查验印。由教务处、资信处通过迎新系统自动核查设备,对新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查。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证内存储的照片、新生人脸和录取数据,三者完全一致才能通过核验。少数学生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由工作人员现场人工处理。

3.9月26日-27日:新生报到当天,各二级学院要派专人对新生校园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档案、户口迁移证(迁移户口的学生提供)等材料与本人进行逐一对照核查,例如可比对图像信息、基本情况、笔迹信息等,填报《楚雄师范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初查表》(见附件1)交到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各项关键信息应完全一致,对于体貌、关键信息(如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生源地与户籍所在地)、笔迹等有不相符的,应及时与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系。

专升本新生还要重点审查其专科档案、专科毕业证书等。

第二学士学位新生还应重点审查其第一专业毕业证书原件、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的相关信息。

对于资格审验基本材料(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不全的学生,所属学院应告知其到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系统信息对照查验后返回学院报到;对于缺少其他材料的学生,应要求其在两周内(10月15日前)补齐材料并审查通过后方可为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4.9月29日前,各学院需认真核查新生报到情况,主动联系未按时报到新生,查明原因,并填报《2020年未报到新生名单》至招生办公室(详见附件2)。

5.9月30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汇总各二级学院初查情况,并上报省教育厅。

6.10月1日-15日,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对新生中学档案、党团关系中的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身高、照片、简历、笔迹等重要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对可疑问题提出意见并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协同处理。

7.10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清理新生中学档案情况,统计无纸质学生名册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协助学院完成中学档案组档工作,二级学院再将新生中学档案统一移交学工部。同时,应督促需要办理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和恢复入学资格的新生尽快完成审批。相关表格在我校招生考试网站下载专区可下载。

(二)体检复查

1.9月27日-10月26日,保卫处负责2020级新生的体检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对新生做出合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处理意见,并将体检结果分别提交教务处和二级学院。

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结果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三)提交审查工作报告

1.10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对全体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查、考试、筛选重点学生审查结束后,需撰写《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报告》(包括审查基本情况、审查内容和方法、审查结果、处理意见等主要内容),填写《楚雄师范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见附件3),一并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招生考试科,联系人姚坤、余彦孜,电话3124584,3129000。

2.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学校将认真调查,经查实无误后,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明确责任、科学组织。

(二)加强新生录取专业和入学管理

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尤其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

(三)严格新生入学各环节的资格审查

在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复查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初查复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初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查工作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学校相关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和复查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二级学院的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要在9月29日前完成,复查工作要在10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期间或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加强督查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认真检查核实学生的各项材料,合理安排各项审查任务,确保新生审查工作的切实有效。如有发现因组织不力、责任不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办公系统下载):1.楚雄师范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初查表

2.2020年未报到新生

3.楚雄师范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9月23日

撰稿人:金慧

审核人:杨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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