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
学校第五届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楚师字【2017】19号),请各学院、处组织推荐“第六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一、委员工作职责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相关事务进行评定、审议和咨询,具体职责详见《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
(三)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愿意参加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奉献精神,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三、推荐办法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委员25名,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具备条件的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担任,首先由各学院、处以民主推荐的方式推选出候选人,后报校学术委员会推选产生,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推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选2名委员候选人,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资信处等部门各推选1名委员候选人。
五、推荐时间和上报方式
各院学院、相关部门于2020年9月24日之前组织好民主推荐,于9月25日前将《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3110035)。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9月16日
附件(办公系统下载):
1.《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2.《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撰稿人:沈立新
审核人:孙俊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