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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校第六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20-09-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处:

学校第五届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楚师字【2017】19号),请各学院、处组织推荐“第六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一、委员工作职责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相关事务进行评定、审议和咨询,具体职责详见《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

(三)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愿意参加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奉献精神,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三、推荐办法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委员25名,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具备条件的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担任,首先由各学院、处以民主推荐的方式推选出候选人,后报校学术委员会推选产生,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推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选2名委员候选人,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资信处等部门各推选1名委员候选人。

五、推荐时间和上报方式

各院学院、相关部门于2020年9月24日之前组织好民主推荐,于9月25日前将《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3110035)。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9月16日

附件(办公系统下载):

1.《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2.《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撰稿人:沈立新

审核人:孙俊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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