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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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申请增设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环化学院、管经学院、物电学院、美艺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按照《本科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学位[2018]19号,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申请增设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专业基本情况

我校2021年申请增设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有“城乡规划”等5个专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归属学院

学科门类

申请授予

学位

设立时间

城乡规划

082802

环化学院

工学

工学学士

2017

园艺

090102

环化学院

农学

农学学士

2017

金融学

020301K

管经学院

经济学

经济学学士

2017

新能源科学

与工程

080503T

物电学院

工学

工学学士

2017

工艺美术

130507

美艺学院

艺术学

艺术学学士

2017

二、申请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21年4月10日前,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开展专业自评和审查。对照《云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2)逐项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收集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填写《云南省申请新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3)和《现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清单》(见附件4)。学院负责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且来自至少3所高校。请各学院按要求填报专家组名单(见附件5)。

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自评报告、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清单、《专业简况表》和实地考察专家组名单各1份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于教务处),电子邮箱:jwkyling@cxtc.edu.cn。

2.2021年4月11日15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修改,定稿后安排专家组根据《云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客观评审、合议,并填写《云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见附件6)。

3.2021年4月20日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同意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4.2021年4月25日前,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统一印制、装订,并向云南省学位办提交“申请增设书法学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备案的函”和相关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工作要求

相关学院要统一认识,对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工作给予充分重视,严格按照学校安排开展各项工作;并通过自查自评,对专业成立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确保学士学位的授予质量。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3100736。

特此通知

楚雄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附件(OA下载):

附件1:本科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云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3:云南省申请新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附件4:现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清单

附件5: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专家组名单

附件6:云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

上一条:关于做好楚雄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校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项目2021年度建设经费划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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